【業務描述】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申報納稅。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38號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后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部分試點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調整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
【辦理條件】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申報納稅。
【受理部門】〔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
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網查詢,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查詢。
【辦理時限】
報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時辦結。
【報送資料】
必報: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或電子申報數據
條件報送: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
3.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4.稅控收款機用戶卡
5.金稅盤和稅控盤
6.機動車輛經銷企業銷售明細表(機動車經銷企業報送)
7.機動車輛經銷企業銷售明細電子信息(機動車經銷企業報送)
8.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清單(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經銷企業報送)
9.機動車銷售發票清單電子信息(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經銷企業報送)
10.電力企業增值稅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傳遞單
1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領用存月報表》
12.已開具的統一發票存根聯